今年4月,港南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的一木材加工企业进行检查,发现该木材加工企业存在生产车间内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、应急照明灯、疏散指示标志;员工宿舍与厂房车间防火间距不足;消防车通道被集尘设备、杂物占用,造成消防车无法通行;厂房车间内违规设置厨房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等隐患。
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规,对该公司下发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,并对其单位进行临时查封,罚款人民币十六万壹仟元。目前已执行完毕。
消防部门提示,火灾自动报警、自动喷淋等消防设施应时刻处于自动启动状态,日常要确保其完整好用;消防通道、安全出口要保持畅通,严禁埋压、圈占、损坏、挪用、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。